进口塑胶粒全流程(1000字内业务版)
塑胶粒进口的核心不是“到港再报”,而是发货前把材质、牌号、新/再生属性定准。归错类、报错底料来源,轻则改单补税,重则按固废退运。
一、发货前:先定性,再归类
1. 确认三类属性:
• 新料/正牌料:原厂聚合,指标稳定
• 副牌料:同工艺但批次指标未达正牌标准,如实报“副牌”
• 再生料:回收造粒,必须过“非固废”红线
2. 锁定技术参数:聚合物种类(PE/PP/ABS/PC/PA/PVC等)、牌号、单体比例、熔融指数、灰分、比重、用途级别(注塑/拉丝/吹膜/挤出级)
3. 预归类:塑胶粒归第39章初级形状塑料,HS 3901–3914,改性料看填充剂/玻纤/阻燃剂比例;再生料严禁归入3915废碎料
4. 新料年进口超10吨,提前办自动进口许可证(O证);再生料发货前做固废属性鉴别+CNAS检测+CCIC装运前检验
二、必备单证
贸易单: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、原产地证(RCEP/FORM E享零关税)
技术单:
• MSDS(中文,注明是否危化、是否食品接触)
• COA/成分报告(成分含量合计100%、单体比例、熔指、灰分)
• 申报要素确认单:品名、外观、成分、底料来源、级别、品牌、型号、用途
• 中文标签:品名、产地、净重、批号、生产商
再生料加配:固废鉴别报告、生产工艺说明、底料来源证明、非固废声明、装柜照片
铁律:发票、箱单、提单、检测报告参数四统一,牌号不能乱写。
三、运输与到港
• 海运整柜为主,PE膜+编织袋/吨袋防潮,实木托盘需IPPC熏蒸标识
• 部分改性料含易燃助剂、闪点<60℃按3类危险品申报,不能当普货
• 到港前完成单证预审,南沙/盐田/蛇口/黄埔均按单一窗口申报
四、清关流程
1. 换单(提单换D/O)
2. 报检:法检+固废排查,再生料必抽
3. 报关:录HS、申报要素,海关审单审价
4. 查验:核颜色、粒径、包装、标签、成分;再生料加做固废/环保指标检测
5. 缴税:关税(新料最惠国常6.5%,协定税率可0)+13%增值税
6. 放行拖车送厂,防潮仓储
时效:新料资料齐2–5个工作日;再生料抽检/化验7–15个工作日,固废鉴别可拖1–2个月。
五、红线与常见卡点
• 再生料“三不一致”(颜色/粒径/包装混)→ 固废风险,退运+罚款
• 把再生/副牌报成新料 → 瞒报,改单+信用降级
• 杂质率超标(>0.3%)、有粉末/异味/夹杂物 → 送检
• 包装无标签、净重批号缺失 → 查验滞留
• 低报价、无付汇凭证 → 海关审价补税
六、一句话标准
材质先定性,归类不踩3915;新再生如实报,单证参数全对齐;发货前预检,到港即放行。
